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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口服標靶藥 納健保給付

中央商情網/ 2012.07.16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012年7月16日電)第1種治療肝癌的口服標靶藥物將於8月納入健保給付,適用晚期肝細胞癌患者,可平均延長3個月生命,如果合併放射治療等其他療法,可以延長更長存活時間。

台灣肝癌醫學會理事長王鐘貴今天表示,肝癌標靶藥的療效反應率約為7%到8%,如果患者經濟能夠負擔,標靶藥是治療的一絲希望,有病患合併接受放射治療,存活了2年以上。

自8月1日起,凡是轉移性或無法切除且不適合局部治療,或局部治療失敗的晚期肝細胞癌,癌細胞肝外轉移或大血管侵犯但肝功能指數良好的患者,可獲健保給付標靶藥,但是需要事先申請,每次申請的療程以2個月為限。

2011年台灣肝癌醫學會肝癌治療共識中,將標靶藥物列為晚期肝癌標準治療。在有條件納入健保給付後,大約有上千名病患受惠,每月減輕大約新台幣15萬元的藥費負擔。

呂姓患者獲訊表示,這是他們收到最好的父親節禮物。呂姓患者2003年肝癌開刀,2010年做了3次肝癌栓塞等其他治療,後來無法開刀,自費口服標靶藥,至今花費上百萬元治療肝癌,花光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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