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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沒作為 王家堆沙包防禦

立報/呂苡榕 2012.07.15 00:00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士林文林苑拒遷戶王家遭強拆已超過100天,至今建商與市政府沒有提出具體方案,放任工地工人與聲援學生、王家對峙,雙方出現零星衝突。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與聲援學生14日以沙包堆起防禦工事,象徵性畫出「家」與「工地」疆界,希望工人不要越雷池一步。「前幾天建商的工人帶著椅子坐在組合屋前,手裡還拿著鐵棍,有些人則是對著屋內拚命拍照,學生很緊張。」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站在士林文林苑拒遷戶王家的組合屋外,指著工人坐著的地方說明。建商不出面 隱藏在工人背後曾遭工地主任以髒水潑灑、甚至被威脅單挑的許同學說,從6月22日以來,工人會進行一些無意義的挑釁,挑起情緒,出現零星衝突。「我們很無奈,知道工人拿錢做事,但小衝突累積起來,好像雙方真有什麼深仇大恨。」必須出面解決問題的建商,卻躲在工人背後。「每天至少兩次,工人會發動怪手挖著四周土石,大家擔心怪手一揮,組合屋的屋頂就不見了。」彭龍三說,不時動工造成情緒緊張,工人也曾凌晨時拆除王家帳棚,或將兩台怪手的屁股對準組合屋,由工人發動怪手,讓廢氣直接對著組合屋排放。「我們曾向台北市政府檢舉,環保局的人來查看,規勸一下,環保局一走,工人又再度發動怪手。」聲援學生不勝其擾,許同學說,留守組合屋的壓力很大,「大家撐著都在等政府有個解決方案,等了這麼久卻什麼都沒有,很失望。」政府退位也讓彭龍三憂心,工人敢這麼做,會不會是知道政府默許建商以遊走法律邊緣的方式對待聲援學生?政府不介入 拆前拆後兩個樣「市政府說這是私人產權爭議他們不介入,但建商拿的是政府核定的容積獎勵,當初也是公權力介入強拆。」彭龍三直言,拆前、拆後態度轉變這麼大,拆前說公權力必須執行,拆後卻說兩造自己解決,「可見行政機關根本也搞不清楚都市更新中公權力和私權的界線。」聲援學生決定築起防禦工事。許同學說,轉化成沙包的王家土石,以另一種方式繼續守護王家,畫出「家」與「工地」的界線,象徵性把「家的空間」再度建立起來。不過,防禦工事並不順利,工人警告學生,要是推起沙包,他們會報警處理,學生與聲援者堆放過程中,警方沒制止,只要求雙方別起衝突。學生完成防禦工事,工人突然靠近並企圖搬走沙包,學生趕緊制止。警方看不過去,要求工人不要挑起情緒,工人揚言將有其他動作時,警方怒斥:「你們有動作學生就會反感,為什麼不去思考三贏的方式!一有狀況雙方就一直報警,警方已經來這邊好幾次了,這樣下去問題怎麼解決。」工人才悻悻然離去。除了派工人駐守王家基地並不時動工,建商日前也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保全王家土地所有權移轉的權利。建商提出3千2百萬的擔保金,王家必須拿出同樣的金額才能避免建商強制執行,實際擔保金金額仍須等法院裁定後才能確定。一旦法院裁定,建商便可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假處分強制執行,王家提起抗告或訴訟也不影響強制執行。■ 建商怪手的排氣孔對準王家組合屋門口,工人發動怪手的時候,廢氣就會直接對著組合屋排放。(圖文/楊萬雲)對於建商以假處分打算強制執行,彭龍三解釋,假處分適用在民事案件,雙方必須有「權利義務」關係,例如房屋買賣,賣方有義務提供土地,買方則是提供金錢。「但都市更新中走權利變換一途的案件中,只要達到同意比例門檻就能通過審查,而剩下的不同意戶則被包裹在內一併接受都市更新。」彭龍三說,這些不同意戶並沒有同意提供土地進行都市更新,而整本「都市更新條例」中也沒有針對不同意戶與實施者的權利義務關係說明,「這就好像一個人拿了另一個人的身分證件跑去登記結婚,政府就承認你們雙方是夫妻,另一個人並不願意,難道他有責任履行夫妻義務嗎?」「現在建商和政府都認為只要通過審查,不同意戶一樣得參加都市更新,與實施者有權利義務關係、必須提供土地。如果法院也裁定假處分成立,等於回過頭確認這樣的說法。」換句話說,不同意戶與實施者之間到底有沒有權利義務關係,在這次的假處分聲請案中將成為一個重要的判例。法院裁定尚未出爐,彭龍三對於裁定結果不樂觀。如果判例成立,以後建商也不需要請政府代為拆除,或等法院判決結果,只要聲請假處分,反正對方拿不出擔保金,就得被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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