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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後座兒童未繫安全帶 8/1開罰

中時電子報/葉芷妘/台北報導 2012.07.13 00:00
八月一日起,四到十二歲孩童乘坐小客車後座若沒繫安全帶,依規定將被處罰一千五百元到六千元不等。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孩童繫安全帶以不勒頸為原則,否則就要配合加裝學童用增高座椅。

根據統計,國內十四歲以下孩童死亡原因以交通事故傷害居首位,而交通事故中未繫安全帶致死率超過繫安全帶的三.六倍,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死亡率為有繫安全帶的二.七倍。

汽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去年八月一日實施,成人未繫安全帶今年二月一日起開始執法,兒童乘坐後座未繫安全帶則從下月起開罰,一般道路可處駕駛人一千五百元罰款,在高、快速公路是三千到六千元。

交通部執行秘書謝潮儀表示,零到一歲或十公斤以下的嬰幼兒,要使用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一到四歲或十到十八公斤的幼童需使用幼童用座椅、四到十二歲或十八到三十六公斤的兒童繫安全帶若不勒頸即可直接繫安全帶,如果兒童身形較小會勒到脖子就要搭配使用學童用座椅。

交通部也表示,計程車一般皆無法提供兒童座椅,所以孩童搭計程車若沒繫安全帶,執法單位會從寬認定,不會強制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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