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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聘雲嘉南辦執行長未違法

中央商情網/ 2012.07.12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2年7月12日電)行政院秘書長陳士魁今天說,若考試院長關中對雲嘉南服務中心執行長、副執行長聘用有指示,行政院會再與人事總處討論。人事總處再次說明,相關人事符合聘用人員條例等規定。

行政院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副執行長人選引發爭議,關中質疑,「行政院為何非要找不符合規定的人擔任執行長、副執行長」,如何杜絕「因人設事」的質疑?

陳士魁受訪表示,行政院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經行政院核定實施,依設置要點找合適人選擔任執行長與副執行長,截至目前,人事總處的解釋是合乎規定。

他表示,「若院長(關中)有指示」,行政院會針對設置要點再與人事總處討論,是否將考試院意見列入考慮。

人事行政總處發言人張念中說,行政院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依行政院處務規程規定,屬常設性任務編組性質,非正式單位。他表示,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及副執行長都屬兼任職務,未定有官等、職等。

張念中指出,行政院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副執行長由聘用人員擔任,並未違反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組織基準法規定。

不過,張念中也說,目前行政院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等4個聯合服務中心,是以單一窗口提供各地區民眾便捷服務的需要而設置,辦理業務以協調、整合行政院所屬機關各自權責事項為主,實際政策的規劃與執行仍回歸各部會法定職權訂定,執行長與副執行長比較屬於協調整合角色。

張念中表示,人事總處將修改這4個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將執行長與副執行長由現行指揮監督角色調整為協調整合角色,以發揮服務中心功效。10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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