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訊結束後,Makiyo在Ma媽的陪同下表示,今後不需要再喝酒了,已完全戒酒,希望「大家不要再約我喝酒」,也希望法官能給她自新機會,判她比一審更輕的刑責並給予緩刑。
今年二月初,Ma跟友寄和湘瑩、ㄚ子,酒後和林余駿因車資起口角,友寄出手把人撂倒,再和Ma兩人輪流踹人,造成林腦震盪、胸部挫傷。
檢方用重傷害未遂罪起訴Makiyo和友寄,一審法官改用普通傷害罪,將Makiyo判有期徒刑十月、緩刑三年;友寄判刑一年、緩刑四年,緩刑期間皆交付保護管束。林余駿因已和兩人以三百萬元和解,沒有再上訴,但檢察官不服一審變更起訴法條,上訴二審。
高院昨日開庭,合議庭應檢方要求當庭勘驗案發時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雙方就Ma、友寄的主觀犯意究竟是致人於重傷還是普通傷害,各執一詞。
檢察官解釋友寄一個成年男子在十二秒內可踩被害人多少次,旁人無法想像,堅持兩人是重傷未遂,強調兩人犯案後還指司機摸Ma,卸責態度非常明顯,請求合議庭從重量刑。
友寄重申承認原審判的普通傷害罪,不解為何已認罪,已與被害人達成三百萬元和解,檢察官還要上訴;現已和Ma付清和解金,希望合議庭維持原審判決,給他緩刑自新的機會。
Ma則說事情起因於她喝醉酒,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五個月來她學到很多事情,反省要控制自己的情緒還有喝酒的行為,希望法官比一審判更輕並宣告緩刑,讓她可以養家、工作,「還有後路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