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將於7月底召開臨時會,處理攸關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國牛肉進口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團日前要求行政院提出的「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16字箴言必須入法。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徐耀昌11日表示,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通過訂定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後,「安全容許量」可以用行政命令制訂,「牛豬分離」則採附帶決議方式處理,至於「排除內臟」則早已入法。徐耀昌表示,只有「強制標示」的部分須透過修法規範。他說:『(原音)至於強制標示的部分,因為必須要把每塊牛肉的來源,譬如說從紐西蘭、澳洲,甚至於美國、日本等等,都要標示上架,所以這個部分就必須要透過立法院的修法。』
不過,民進黨團書記長陳亭妃則認為,Codex訂定的萊克多巴胺殘留標準,包括牛肉及豬肉的內臟。因此,牛豬分離與排除內臟一定要入法,否則不具約束力。她說:『(原音)所謂的用附帶決議或是行政命令,或是用什麼樣的一個方式,只要不入法就是沒有約束力,那沒有約束力,很自然美國就會要求依照Codex的標準來處理。』
徐耀昌則呼籲在野黨不要再找其他藉口杯葛美牛案修法,以免貽笑國際,讓台灣成為一個毫無誠信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