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們提議政府與美國就有關可能簽署補充協議或互換照會進行磋商,以規範在停止收養後將兒童遣返回國,以及更換收養家庭時必須取得兒童出生國同意的機制。此外,議員們還提議外交部向美國征求有關在該協議生效之前被美家庭收養俄兒童居住條件的信息。
莫斯科與華盛頓之間的俄美協議于2011年7月13日在美國首都簽署。俄聯邦政府于3月30日將其遞交國家杜馬進行審議。
制定該文件的工作是在一系列關于美國家庭領養俄羅斯兒童的轟動性案件發生後開始的。其中最聳人聽聞的事件發生在2010年春,當時一名美國婦女讓自己收養的7歲俄羅斯男童獨自乘飛機返回莫斯科,並留下拒絕收養的信息。很多議員和高級官員多次曾表示,應盡快批准保護俄羅斯兒童利益的相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