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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7/7大執法專案

大成報/ 2012.07.05 00:00
【記者劉鳳瑩/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局為維護交通秩序與安全,將持續於101年7月7日凌晨2時至6時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呼籲駕駛人以深化「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之觀念及「酒後勿開車、指定代理駕駛及代叫計程車」。

近期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層出不窮,引起社會輿論及民眾之高度重視,已形成一股全民反酒駕氛圍。苗栗縣警局自101年6月1日起加強嚴格執法至7月1日止,針對酒後駕車違規強力執法,計取締違規320件移送法辦193件,為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本專案執法工作持續要求本局各分局規劃勤務加強執法,以有效防制酒駕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縣警察局交通隊長謝鴻讓呼籲駕駛人要有「酒後勿開車、開車勿喝酒」、「指定代理駕駛」及「代叫計程車」之觀念。

如經查獲酒後駕車超過標準值者【0.28毫克以上】,處新台幣1萬5,000元至6萬0,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1年外,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罰鍰不得易處吊扣駕駛執照。

另酒後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查獲違反本案件現行犯,均須於調查完竣後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本項酒後駕車執法工作,已列為警方執行重點,縣警察局要求所屬各單位加強執行取締作為,並特別呼籲駕駛人切勿害人害己,釀成悲劇,遺憾終身。

7月7日凌晨2時至6時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執行地點、作法:依各分局地區特性,採定點方式擇交通流量較大之地點、路口以攔檢方式執行。以下地點各分局流量較大之地點僅供參考:

1.苗栗分局:苗栗市中山路建中路口。

2.竹南分局:竹南鎮公義路、合興街口。

3.頭份分局:頭份鎮中央路、八德一路路口。

4.通霄分局:通霄鎮台1線135.5北上車道、138.8南下車道(南北雙向同步執行)。

5.大湖分局:大湖地區湖東橋、卓蘭地區卓蘭大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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