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層出不窮,引起社會輿論及民眾之高度重視,已形成一股全民反酒駕氛圍。苗栗縣警局自101年6月1日起加強嚴格執法至7月1日止,針對酒後駕車違規強力執法,計取締違規320件移送法辦193件,為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本專案執法工作持續要求本局各分局規劃勤務加強執法,以有效防制酒駕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縣警察局交通隊長謝鴻讓呼籲駕駛人要有「酒後勿開車、開車勿喝酒」、「指定代理駕駛」及「代叫計程車」之觀念。
如經查獲酒後駕車超過標準值者【0.28毫克以上】,處新台幣1萬5,000元至6萬0,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1年外,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罰鍰不得易處吊扣駕駛執照。
另酒後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查獲違反本案件現行犯,均須於調查完竣後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本項酒後駕車執法工作,已列為警方執行重點,縣警察局要求所屬各單位加強執行取締作為,並特別呼籲駕駛人切勿害人害己,釀成悲劇,遺憾終身。
7月7日凌晨2時至6時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執行地點、作法:依各分局地區特性,採定點方式擇交通流量較大之地點、路口以攔檢方式執行。以下地點各分局流量較大之地點僅供參考:
1.苗栗分局:苗栗市中山路建中路口。
2.竹南分局:竹南鎮公義路、合興街口。
3.頭份分局:頭份鎮中央路、八德一路路口。
4.通霄分局:通霄鎮台1線135.5北上車道、138.8南下車道(南北雙向同步執行)。
5.大湖分局:大湖地區湖東橋、卓蘭地區卓蘭大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