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 經濟日報C5版2.報導日期: 101/07/053.報導內容: 東元與大陸第二大電力集團的大唐能源合作,第一階段投資800萬美元,供應郴州 風場所需150支風機。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報章媒體對本公司相關營運狀況登載,純為媒體及法人之善意推測。本公司營運資訊 ,應以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主。6.因應措施: 針對媒體報導,特此提出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