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1/07/05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盈餘配發518,874,422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8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79986939元,現金股利總金額不變4.變更原因:因本公司員工認股權證之行使,截至停止轉換日101年7月3日止,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而調整。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