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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感衣僅乾爽效果 5件不符業界標準

華人健康網/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 2012.07.05 00:00

炎炎夏日,近期坊間「涼感衣」熱銷,不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醒,目前國家標準中並沒有對涼感衣物訂定相關規定,使用業界自律的「瞬間涼感驗證規範」檢測市售10件涼感衣,竟有5件不符標準,且不少衣物雖訴求涼感,但僅有吸濕排汗的乾爽效果,提醒消費者注意。

消基會使用業界自律的「瞬間涼感驗證規範」檢測市售10件涼感衣,竟有5件不符標準,且不少衣物雖訴求涼感,但僅有吸濕排汗的乾爽效果。(攝影/張雅雯)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衣料要達到迅速導熱降溫,目前較常見的作法是將礦石研磨成極細的粉末,添加在原料中,再經由抽絲及織布,利用礦石粉比熱小的特性,將體溫傳導至布料,以達涼爽感。

目前國家標準中缺乏涼感衣物的規定,業界通常是以機能性暨產業用紡織品認證與驗證評議委員會訂定的「織物瞬間涼感驗證規範」,測試具瞬間涼感紡織品的瞬間最大熱流通過量(Q-max),若廠商要取得瞬間涼感機能性紡織品標章,Q-max值應大於或等於0.140 W/cm2。

消基會據此檢驗市售10件涼感衣,結果「lativ 涼感原色V領衫-女」、「LIFEWAY Girl涼感冰紗圓領Tee」、「零著感涼感衣附罩杯式背心」、「女酷涼防曬圓領衫」、以及「安德森保羅酷涼衫」,Q-max值小於0.140 W/cm2,未達業界自律的標準。

消基會也檢視涼感衣的纖維成分標示,結果「BaLeNO 男款背心」纖維成分標示有「尼龍涼爽玉」,但這並不是「中文纖維學名;「LIFEWAY Girl涼感冰紗圓領Tee」纖維成分標示為「涼感紗、排汗紗」,同樣並非中文學名或慣用名稱,無法讓消費者清楚瞭解實際材質,皆已違反《商品標示法》規定。

消基會日用品委員會委員王權泉表示,涼感衣無法主動製冷,只能作為導熱的介質,因此無法像冷氣一樣,源源不絕製造「涼爽」的感覺;此外,若在溫度高於體溫的地方穿上涼感衣,外界的熱將會傳導到身體上,因此在室外太陽下,不僅沒有涼爽效果,甚至會有悶熱感。

選購時還須注意,市面上有些衣物雖然以「涼感」、「無感」作為訴求,但卻是以「排汗為前提,製造乾爽效果」的吸濕排汗衣的混稱,可能只有乾爽效果,而不是涼感。

文章連結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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