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的國立大學校數高達50所,其中不乏規模過小的學校,連帶影響學校的競爭力與學生的學習環境。雖然教育部過去一直努力推動國立大學整併,但礙於大學法規範,相關整併必須由學校提出,並經由校務會議同意,教育部只能扮演協助角色,因此推動並不順利。
去年初,立法院三讀通過大學法第七條修正案,正式授予教育部主導國立大學整併的權力。教育部今年6月據此完成訂定「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清楚規範合併的條件、程序、經費補助與行政協助方式等相關權利與義務,作為教育部未來主導國立大學整併的依據。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倪周華說:『(原音)教育部在今年6月22日也制訂合併推動辦法,予以發布,這個合併辦法內容,將教育部主導的方式跟程序,跟相關考量條件,跟學校相關保障予以制定,目的是把工具準備好,也向各個國立大學跟社會各界宣示,我們將會對整個高等教育資源分配做一個考量。』
倪周華強調,該辦法的公布不是要消滅哪一所學校,而是考量整體國立大學扮演高等教育發展角色;合併過程中,教育部也會邀請超然、客觀的學者專家組成「合併推動審議委員會」,由教育部長或政務次長擔任召集人,並邀請學者列席會議,聽取學校的意見,在滿足社會期待和保障學生權益的前提下,順利推動合併。
依照規劃,教育部9月份將公布國立大學的整體合併計畫內容與藍圖,具體提出建議整併的學校名單,送交「合併推動審議委員會」討論,希望年底前就能通過,讓國立大學整併案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