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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小戶長 全市清查 未發現獨居

自由時報/ 2012.07.04 00:00
孩子單獨設籍 家長節稅、就學遷籍原因居多

〔自由時報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市府今年啟動小戶長主動關懷服務計畫,清查全市八百廿五戶十八歲以下小戶長情況,社會局指出,未發現小戶長單獨居住,其中有四成是因家長為房屋節稅,而讓未成年子女單獨戶籍登記,另有不少人是為就學遷籍以致成為小戶長,但均與家長同住。

台中市今年三月發生未成年三姊弟小戶長獨居,發生情殺事件,導致一死一傷遺憾,市府要求清查全市十八歲以下小戶長的情況,社會局長王秀燕指出,列案的八百廿五戶中,除一百廿三案因籍在人不在聯繫不到或已由警政單位通報失蹤或出境等因素外,多數均與家人同住。

王秀燕說,其中有一百卅戶在訪視後同意變更,已輔導變更戶籍登記由家長或監護人擔任戶長。

王秀燕說,另根據訪視結果發現,造成小戶長最多的原因是家長擁有二棟以上房屋,為房屋節稅讓未成年子女成為戶長,但實際親子同住一起,約佔四成,其中甚至有戶長才一歲,但訪視後,未居住設籍的處所,是與家長同住。

此外,王秀燕指出,有部分家庭是因為在外縣市擁有農民或漁民身分,雖一家實際居住在台中市,但為領農保、漁保等補助,讓未成年子女單獨設籍在台中市,自己設籍外縣市,其中有五歲的小戶長,但實際也跟媽媽同住。

此外,教育局初篩訪視國中以下的一百九十三個小戶長後發現,有高達九成均是因就學遷籍,但學生實際還是與家人同住。

王秀燕另指出,有部分則是新移民家庭,小戶長的父親過世,但母親還未能拿到身分證,雖有家長同住,但不得已讓十歲小孩擔任戶長等情況。

王秀燕指出,這項計畫已建置為主動通報機制,每個月戶政單位均會通報小戶長情況給各單位訪視;至於三月情殺個案的家庭目前也遷籍移居外縣市,當事姊弟各由專業人員協助輔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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