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表示,從民國94年起即與日本持續洽談產品檢測驗證相互承認協議,但前幾年雙方主要先針對台灣「商品檢驗法」、日本「電器用品安全法」等法規進行了解。
官員說,日方今年5月曾來台拜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當時日方主動表示要草擬相互承認協議草案;標檢局6月19日也派人赴日,雙方並針對上述草案進一步探討。
官員指出,若未來雙方簽署相互承認協議後,屆時將由雙方評鑑認可的單位進行商品測試驗證,未來資訊、電機、電子產品可直接在國內進行檢測(在地檢測),將可免去產品來往台日繁複檢測、補件的過程。
一旦台日完成簽署資訊、電機、電子產品檢測驗證相互承認協議,台灣未來適用「商品檢驗法」的項目約358項,日本「電器用品安全法」方面適用項目約454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