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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創條例執行力惹議 經部說明

中央商情網/ 2012.06.26 00:00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012 年6月26日電)媒體報導商業總會質疑產業創新條例毫無執行力,經濟部今天表示,各項政策推動已漸進落實中,並由各主管機關提出「三業四化」行動計畫,優化產業結構。

經濟部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在99年 5月施行的產業創新條例(以下稱產創條例),攸關我國整體產業經濟發展,以促進產業創新、改善產業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為立法目的,共計有36個子辦法已發布實施,並漸進落實執行中。

經濟部指出,產創條例的立法也調整過去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產業的「管理」思維,轉變為與地方政府一起推動產業發展。

經濟部表示,行政院長陳沖對於各部會如何落實產業創新條例及產業發展綱領非常重視,並提出以「製造業服務化、服務業科技化與國際化、傳產業特色化」作為推動主軸,落實未來產業結構優化的目標。

同時,陳沖請各部會儘速依據產業創新條例要求提出各自主管重點產業的發展計畫,包括發展方向、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報院審議。

截至目前為止,包括金管會、交通部、衛生署、內政部及客委會已分別擬訂了金融服務、運輸、觀光旅遊、遠距照護、國際醫療、不動產業、客家文化產業等產業發展計畫書報院。

經濟部指出,至於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所提的十大重點服務業,產業範疇涉及各部會主管產業,正由行政院經建會持續透過「服務業推動小組」平台,以強化服務業各主管機關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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