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職合作社/制服代辦手續費 不得逾8趴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翁聿煌、朱有鈴/綜合報導〕高中職合作社東西賣太貴?賺太多?教育部終於要管一管國立和私立高中職合作社了。

教育部最近修改相關規定,要求高中職合作社物品售價不得高於零售市價,代辦手續費的比率要有限制,學生制服及運動服不得高於進貨價格八%,膳食(團膳、團體餐盒)及實驗(習)器(工)具不得高於進貨價格的五%,即日起生效。

教育部中辦主任藍順德說明,六月十八日公告修正「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員生消費合作社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對於員生社經銷的物品項目,明文規定應經社務會議決定,辦理進貨,並接受學校監督。代辦手續費的比率,則是邀請學校、家長等代表開會後,大家根據實務運作訂出來。

藍順德也表示,盈餘以運用於學校的設施及設備改善、提供預備社員獎助學金、清寒學生各項補助等用途為原則,學校若有違規被查獲屬實,重大者將扣統合視導分數,影響補助甚至招生。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表示,建中等名校合作社之前爆出海削學生等黑幕,教育部的作法算是亡羊補牢,手續費要支付必要的人事管銷成本,不應是學校人員牟利所在,教育部應積極抽查,且列入校務評鑑項目。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以制服加運動服冬夏各二套,中部的私立高中賣七千元,國立賣四千五百元,且是各校的獨家生意,學校和廠商如何「定價」,就是可能搞鬼之處。

藍順德說明,全國有三百五十多所國立和私立高中職受此規範,台北市和高雄市依北市和高市規定辦理。台北市教育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長趙平南、高雄市教育局主秘王進焱都回應說,原則上會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不過,趙平南也說,廠商採買食材加工烹調製作的熱食,廠商需要的毛利可能會超過十%,應另做考量,甚至必要時應予合理調升。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則表示,對於教育部的規定雖不滿意,但可接受。畢竟訂出上限、不再讓學校任意喊價就是一種進步,但也希望未來能朝「零手續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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