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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代夫妻涉放高利貸 聲押被駁 檢將抗告

自由時報/ 2012.06.2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余雪蘭、林宜樟/嘉義報導〕民進黨籍嘉義縣新港鄉代會副主席林雅欣與丈夫官順發,被警方依涉嫌經營地下錢莊、暴力討債等移送嘉義地檢署,檢方偵訊後於22日凌晨向法院聲押官順發夫妻等4名涉案人,但法官李秋瑩以聲押前未諭知逮捕不符程序為由,駁回聲押,檢方不服,表示4人是被拘提到案,等同逮捕,過去從未遇有法官以這項理由駁回聲押,決定提出抗告。

當事人母:盼還清白

林雅欣昨天未接電話,母親嘉義縣議員王幸悅說,此事對他們傷害很大,他們平時在鄉內服務選民,為人客氣,此案女兒和女婿都是無保請回,希望能還給他們清白。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昭廷表示,官順發與林雅欣涉嫌經營地下錢莊,放高利貸,有被害人無力繳付利息及本金,就教唆手下恐嚇被害人生命安全,或強押、脅迫被害人交付土地及房屋供質押,涉嫌違反重利及妨害自由。

警方前天深夜將全案移送嘉義地檢署複訊,官順發與林雅欣全盤否認,官順發經營的當舖員工官鴻裕與友人陳國文坦承放高利貸及有妨害自由的討債行為,但供稱與官順發、林雅欣夫妻沒關聯。

檢方則表示,警方監控已久,掌握相當證據,官順發與林雅欣涉嫌重大卻矢口否認,有串供及再犯之虞,昨天凌晨2點多向法院聲押4人。

法官:未諭知逮捕

值勤法官李秋瑩漏夜開庭審理,以檢察官聲押前未諭知逮捕被告的理由駁回。法官另稱,4人所涉罪名,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羈押的被告如聲請具保,法院不得駁回,沒有羈押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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