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每逢颱風或大雨,低窪地區便飽受水患侵襲,民眾生命、財產損失慘重。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在沿海低窪地區興建「高腳屋」,避免洪水危害,並研擬在「建築技術規則」中增訂條文,讓「高腳屋」一樓拉高的空間不計入建物樓地板面積,等於可以多蓋一層樓,希望增加興建「高腳屋」的誘因。
內政部長李鴻源22日也表示,為了因應氣候變遷,他認為有必要在地盤下陷地區興建高腳屋。他說:『(原音)尤其在我們濱海地區,有很多地盤下陷區,他們在海平下底下3公尺,是必須要推的。我們的災害潛勢圖都已經算出來了,所以我們未來會讓他變得更明確一點。』
李鴻源也指出,興建高腳屋的目的是要降低淹水的危害,因此建物的地下室只能低密度使用。他表示,這是營建署的既定政策,後續配套措施將陸續出爐,內政部一定會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