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鑑定新制上路後,身心障礙手冊將更名為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將不再依個人的疾病、損傷部位來進行身心障礙鑑定及分類,而改採「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的「八大身體構造與功能」觀點,以評估個人的失能狀況;並新增「需求評估」,讓身障者根據自身需要,選擇適合的服務。
台北市社會局身障福利科長尤詒君說,北市將從今年七月十一日起至一○八年七月十一日,逐步協助身心障礙者辦理舊手冊換發新證明作業,尚未輪到換證者,只要舊手冊未逾期,仍可正常使用,不會影響目前享有的福利服務及經濟補助。
尤詒君說,新證申請及換發的單位不變,同樣向各區區公所申請,再至醫療院所進行ICF鑑定,經專業審查後可先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即可請領身障生活補助。針對需要申請進駐機構、居家照顧服務等,可至身心障礙福利會館、或由社工到宅協助進行「需求評估」,預計完成審查、領證時間約一個半月;下半年包括新申請身障鑑定及換發新證者約有一萬兩千人。
社會局為了讓身障朋友們了解制度轉換,規劃四場免費說明會,廿五日上午九點在身心障礙福利會館、下午三點在萬華行政中心十三樓大禮堂;廿八日上午九點在文山區景新區民活動中心、下午三點在松山區民有區民活動中心,欲參加者可在廿七日前報名,報名電話:02-25682829分機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