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6/192.減資緣由:為提升股東權益和整體投資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作業。3.減資金額:新台幣210,248,530元。4.消除股份:21,024,853股。5.減資比率:8%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2,417,858,06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董事會決議現金減資比率為12%,決議日期為10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