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暨討論事項
1. 決議通過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修正草案。
2. 決議通過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
3. 決議通過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派案:
一、本公司100年度稅後盈餘為新台幣666,573,824元,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66,657,382元及特別盈餘公積36,532,679元,加計迴轉依法令規定針對
97年底股東權益減項淨增加數112,303,643元之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及以前
年度未分配盈餘185,864,139元後,可分配盈餘計為861,551,545元。
二、依本公司章程第三十條規定,擬分派股東現金紅利677,837,367元(每股
分派現金紅利3元),分派後之未分配盈餘為183,714,178元。
董事監察人酬勞金、員工及股東紅利總分派金額721,103,582元,其中
董事監察人酬勞金7,211,036元及員工紅利36,055,179元均已列為
100年度之費用或成本。
4. 決議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修正草案。三、臨時動議
無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