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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領班索回扣 判刑11年

中時電子報/林和生/高雄報導 2012.06.19 00:00
王利南擔任中油煉製事業部實驗室領班,因握設備採購權,涉嫌向特定廠商收取回扣,再將商品限定規格,以利對方得標;不料過程中遭其他參與競標代表質疑,導致得標者與預期不同,事情也因此東窗事發,被依貪汙罪判刑十一年、褫奪公權六年。

任職流量計校正實驗室的王利南,因實驗室設備增設需求,採購案公開招標前,他與有意投標的侯姓公司負責人接觸,並事先透露尺寸、功能及品質等產品項目,涉嫌以綁規格標方式讓特定人士得標。

王利南向對方要求七%報酬,以預定得標金額三千萬元來算,佣金高達二一○萬元;期間曾赴日考察,所需的相機也由廠商埋單。

侯姓負責人特地將採購案估價資料製成經費估算總表,裡頭詳細記載「Undertable7%」(台面下),但後來為掩飾支付王利南的報酬,刻意將此項改為「Desigh Fee」(設計費用)。

當天招標時共有五家廠商投標,負責審視規格的王利南多以規格不符、判定其他廠商不合格,未料,廠商向中油公司提出異議獲得採納,最後由另家公司以不到兩千萬元為最低標得標,讓計畫周詳的王利南無法獲得報酬,也因此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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