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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腺癌標靶新藥 遠勝化療

中央社/ 2012.06.16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6日電)台大醫院主導的跨國試驗顯示,以口服標靶新藥為第一線治療,可使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突變的肺腺癌轉移病人,維持11.1個月不惡化,部分病人更達13.6個月,遠勝化療藥。

試驗主持人、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副主任楊志新指出,肺癌病患使用化療藥,約可維持半年療效,現有的口服標靶藥約9個月,口服標靶新藥更勝一籌,主要原因是藥物結構更能有效抑制EGFR的常見突變型。

在這項25國家地區、133家醫院參與的LUX-Lung3第3期臨床試驗中,230個實驗組病患服用標靶新藥成份afatinib,115名對照組注射多重抗葉酸成分與鉑製劑的化療組合。

研究結果日前在美國臨床腫瘤學會大會(ASCO)上發表,實驗組疾病無惡化期11.1個月,56%的人腫瘤變小;對照組為6.9個月,23%的人腫瘤縮小。

楊志新指出,在各種EGFR突變型中,del19與L858R合計占9成,實驗組病患篩選出屬於這2種突變型時,使用標靶新藥的疾病無惡化期,可延長到13.6個月。

治療前的分子生物檢測很重要,他說,如果肺腺癌病人不屬於常見的EGFR突變型,最好接受化療,不要用標靶藥,因為肺癌的化療藥也在進步,對這類患者的療效也不差。

在不良反應方面,雖然實驗組患者8到9成出現皮疹、腹瀉,不過3成的皮疹不明顯,1天腹瀉超過5次者僅占14%,故7.9%的人難以繼續用標靶藥;相形之下,對照組患者卻有11.7%無法堅持化療。

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部胸腔腫瘤科主任蔡俊明指出,從以往研究到臨床現況均顯示,對於現有標靶藥物治療失敗的肺腺癌病患,改用標靶新藥治療,還是有機會改善病情。

蔡俊明說,肺腺癌標靶新藥療效優於同類藥物,在於它的藥物分子卡住EGFR的分子靶點後,不再脫落。他推測,標靶新藥也可能讓EGFR罕見突變型(TG90M)延後發生,這種突變會令所有的標靶藥物失效。

蔡俊明並說,肺癌是台灣癌症死因首位,肺腺癌是最常見的肺癌,亞洲人較常有EGFR突變,這項試驗有9家台灣醫院參加,亞洲病人最多,由台灣的醫院主導,對台灣意義重大,可提升研究實力,加速新藥在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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