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會日期:101/06/15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100年度盈餘分派案(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80元及股票股利1.00元,共計1.80元)(3)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9,084,806股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5)通過本公司氫化樹脂事業部門分割與聯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並由聯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24,955,812股予本公司作為對價案。(6)通過本公司因進行分割而取得聯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新股,於分割變更登記完成日起一年內得出售或得放棄認購該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7)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款案。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