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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衝突 婦團要費鴻泰道歉

立報/史倩玲 2012.06.14 00:00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報載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於12日在程序委員會爆粗口事件,費鴻泰拒絕道歉。立委尤美女與多個婦女團體於14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費鴻泰道歉,同時也呼籲國會儘快成立性平小組。費否認爆粗口立法院於12日中午召開程序委員會時,立委費鴻泰跟立委吳宜臻爆發激烈口角。吳宜臻於13日表示,費鴻泰爆粗口,違反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暨應負民法第195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如果費鴻泰不道歉,則將追究費鴻泰的刑事與民事責任。但費鴻泰表示,未對吳宜臻說不禮貌的話。跨黨派女立委聲援立委尤美女與婦女團體於14召開記者會表示,費鴻泰的行為已經是性別霸凌,要求費鴻泰道歉。婦女團體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勵馨基金會。而民進黨與台聯的女立委,包括鄭麗君、田秋堇、陳亭妃、林岱樺、葉宜津、陳節如、蕭美琴、何欣純、薛淩、林淑芬、黃文玲、林世嘉等也都加入聲援行列。性別霸凌不是第一次尤美女表示,國會長期出現性別歧視言論、性別霸凌文化。例如2007年11月22日,立委李嘉進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質詢當時青輔會主委鄭麗君時,辱罵鄭麗君:「沒采妳生水水又年輕」、「妳不配接受質詢」等性別歧視言詞。當時婦女新知基金會曾經去函立法院,要求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二款「辱罵或涉及人身攻擊之言詞」,將李嘉進送交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處置,以落實國會自律。但當時立法院及院長王金平,對於婦女新知基金會的函文訴求,並無積極回應。反歧視公約形同虛文立法院於2007年1月5日三讀通過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同年2月9日經總統批准加入。2009年立法院又三讀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將公約國內法化,當時一併通過附帶決議:「政府應依公約規定,成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監督機制。設置要點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及考試院定之。」▲民間婦女團體和民進黨女性立委14日在立法院議場門口舉行記者會,要求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為不雅話語,公開道歉。(圖文/中央社)尤美女指出,但立法院至今尚未成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監督機制。雖然尤美女曾於今年3月27日立法院院會提案,建議立法院應該儘速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當日決議為交付朝野協商。但院長王金平至今仍尚未召集朝野協商。籲立院成立性平小組尤美女表示,針對費鴻泰立委性別歧視言論的事件,包括跨黨派女立委與民間婦女團體共同呼籲,費鴻泰應立即道歉,同時也要求王金平將費鴻泰爆粗口事件,送交紀律委員會處置。另外,也呼籲王金平儘速召集朝野協商,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推動國會當中的性別平等、消除歧視,。而立法院的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也應配置專責人員,彙整各項法案的性別影響評估及預算案的性別分析報告,提供所有立委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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