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發股東現金紅利:70,351,068元(每股配發1.5元)(3)通過本公司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通過本公司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通過本公司修訂「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6)通過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7)通過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1)配發現金股利基準日,授權由董事會訂定,本次現金股利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列入公司其他收入。(2)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