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會日期: 101/06/13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承認民國一百年度決算表冊。(2)通過承認民國一百年度盈餘分派案: 股東現金股利合計新台幣3,753,496,035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 5元(發放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不計);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 106,772,328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 3,085,000元。(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而影響本公司可參與配息之股數, 致股東之配息率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3)通過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選擇以現金增資或發行國內外可轉換公司債案募集 資金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6)完成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7)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8)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