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本(101)年6月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5元正。二、茲訂定本(101)年7月5日(星期四)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7月1日起至101年7月5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5點以前(因最後過戶日101年6月30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提前至101年6月29日)至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三、本公司分派100年度現金股利自7月27日起發放。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