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表示,衛生署已經多次說明,每塊牛肉標示出個別含量實務上不可行,因為每頭動物對於萊克多巴胺的代謝有快有慢,同時,美國各牧場飼養的方式也不同,進口國無法要求美國加以細分,如果要求政府對市場上每一塊牛肉商品加以標示萊克多巴胺含量,將完全無法執行。
府方也指出,衛生署會加強海關邊境查驗措施及市場監測,不符合安全容許的產品一律退運或銷毀,以確保國民健康。此外政府也會強制規定牛肉產品必須標示原產國,以讓消費者能在自主意識下進行選擇性消費。
總統府也表示,在專家會議做出結論、國民健康得以確保的前提下,行政院才確認「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原則,未來所有美牛進口都必須依循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