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表示,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占地6.6公頃,園區的規劃構想是以文化公園為概念,是一個結合表演、教育、展示、休閒等多樣化功能的藝文特區。
縣府指出,主建築是閩南式風格,亭台閣樓,水榭迴廊,交織成一個優雅、豐富、多層次的空間;具國際水準的專業舞台,則出自舞台設計名家的手筆,因此頗受評審委員的重視。
張花冠表示,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除了建築物本身外,特別重視建築物對於環境與社區的影響,包括整體文化景觀呈現、城鄉社區意識凝聚、活動企劃與推動、民眾參與互動過程及經營管理成效與使用效益。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長吳芳銘指出,公共建設的主要目的,在於以建築物為基礎空間,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因此特別要求表演藝術中心,以優美的庭園空間,搭配創新的藝文活動。
表演藝術中心曾於2011年推出「遊園戲夢—環境劇場導覽演出」,結合分散於園區的不同舞台,規劃創新的表演藝術體驗,一推出即受到高度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