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1/06/05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06,437,303元(每股配發2.3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06,437,303元(每股配發2.30782957元)4.變更原因:因買回庫藏股尚未轉讓員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股東配息率。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