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6/052.公司名稱: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獲選臺北市政府「臺北市信義區犁和段三小段302、303 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案」之最優申請人,共同負擔比例為 29.38%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於簽約時依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