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美材料科技公司董事長何昭陽強調,他仍然是公司唯一合法的董事長和代表人
誠美材料科技公司原訂於113年4月15日召開董事會,但因公司董事辭職等重大變動,會議延期至同年4月23日召開。然而,根據該法規,在開會前七天應通知所有董事及監察人。可是,董事宋妍儀、甘錦地、黃江煌、林億彰所提名的董事候選人名單,直到4月18日才提交至誠美材公司股務部門,無論是4月15日還是4月23日召開的董事會,這份提名名單都違反了提前七天提交的規定,因此未能列入議案表決。
董事會混亂情況:
113年4月23日上午10時許,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強行提出這份名單,並無視何昭陽董事長的主持責任,更違反了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3條的程序規定。董事宋妍儀等人竟然擅自提出這份不合法的名單,甚至假冒公司名義將其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董事行為不當:
董事宋妍儀、甘錦地、黃江煌、林億彰等人應對公司負有管理責任,但他們卻為了個人私利,完全無視公司議事規則及相關法規。更甚者,他們無視董事長何昭陽的指揮,甚至自行宣稱主持董事會。當董事長表達反對意見時,他們竟然強行通過該份不合程序的名單,這種行為嚴重影響了公司的治理程序。
呼籲恢復秩序:
誠美材料科技公司董事長何昭陽強調,他仍然是公司唯一合法的董事長和代表人。他譴責了董事們的不當行為,並表示將對他們追究法律責任,以恢復公司的正常秩序及遵守法規的精神。
誠美材料科技公司董事長何昭陽聲明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