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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緊急救護爭議 是否採行「非緊急救護收費制度」

台灣好新聞/ 2012.06.04 00:00
記者諸葛志一/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長廖明川4日在市政會議中報告緊急救護議題,強調消防局會持續做好救護工作,對於認定標準較有爭議的個案都將研究改進,但也呼籲民眾珍惜救護資源,避免因濫用救護車而影響真正需要被救的人。秘書長黃國榮則建議,臺中市可比照桃園新竹採行「非緊急救護收費制度」,應可減少濫用救護資源的情形。

圖說:市政會議。

廖明川指出,分配在每一個消防分隊的救護車數量有限,最多只有二輛,一旦出勤,往往來回就要一個小時,如果這時再接獲其他救護個案,往往須調派其他分隊的救護車支援,路程時間可能更久,民眾也可能會抱怨救護車來得太慢。更重要的是,如果前面出勤的個案是非緊急的,後面的個案是緊急的,就會耽誤到真正需要救護的人,他呼籲大家應避免濫用救護資源。

廖明川也說,最近有關緊急救護的處理案件,可能是消防局說明不夠、宣導不夠,才造成民眾誤以為就近送醫的法令是錯誤的,但其實中央已表示就近送醫不論在國內外,都是必要的做法,也不會修改法令。因此,在這樣的前提下,消防局仍將努力做好工作,並加強宣導正確的救護訊息。

衛生局長黃美娜也表示,日前有一名住在北區即將臨盆的產婦,向119請求救護車載往西區指定的醫療診所生產,但北區其實送往中國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是比較近的,因此產生了爭議。針對這樣的個案,政府確實需要加強宣導,讓民眾認知到「救護車是救急用的!」並形成共識,讓有限的消防救護資源「用在刀口上」。否則,當發生救護車載送非緊急個案,而耽誤到緊急個案,可能會讓真正需要救護的民眾求助無門。

秘書長黃國榮則指出,非緊急救護案件層出不窮,目前桃園、新竹等縣市都已實施非緊急救護收費制度因應,他認為,現在應是臺中市跟進實施的時機,請消防局研議相關辦法,透過合理的收費制度,多少發揮遏止非緊急救護濫用救護車的作用,他相信民眾也會支持這樣的政策。

副市長徐中雄建議,所謂「就近」應以時間長短為標準,可打破目前以行政區劃分的模式,改為「山、海、屯、都會區」等四區來做為緊急救護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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