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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開放指定運送 恐增延誤風險

自由時報/ 2012.06.0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王昶閔、卓冠廷/綜合報導〕台中市發生多起醫療救援爭議,問題都在於緊急救護只能「就近送」,而不能送指定醫院。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表示,已透過行政院會要求修法;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回應說,救護車是全民資源,不能被不當與任意佔用,沒有任何國家開放公營救護車讓民眾指定送達地點。

蔡炳坤表示,最近他接到不少基層醫師質疑緊急救護辦法,醫師們舉例說,一般慢性病發生緊急情況,如果因為「就近」而送到平常並未前往就診的醫院,等醫師摸清病史、病歷,早就超過車程的時間,為何不能由病患家屬指定送往有病歷的醫院?

蔡炳坤說,合併後的台中市幅員相當廣闊,又有城鄉差距的問題,一味堅持「就近送」不一定符合現實的需求;市長胡志強已指示相關單位,研究彈性方案。胡志強表示,他考慮編錢增人增車,補足醫療防護網。

石崇良強調,救護車不是計程車,一旦開放指定運送,使病人運送時間與距離拉長,不僅病人本身遭延誤的風險增加,一旦區域內同時出現其他緊急病人需要叫救護車,就可能因此遭排擠延誤。

石崇良說明,緊急醫療救護制度的設計,是在有限資源下,以全民最大利益為考量,目的地以從近從優為原則,以具有一定急救能力的急救責任醫院為主;急救責任醫院的分布,也方便讓救護車可在三十分鐘內到達。

消防署官員解釋,消防人員無法隨時掌握小型診所是否有急救人員在院,如果將病患送至診所,診所卻沒有急救人員,反而可能耽誤就診時間,因此依照標準作業程序,病患一律送醫院。

石崇良說,現行法令並無修正必要,不能寵壞民眾,否則一定會天下大亂,使緊急救護醫療資源被濫用的更嚴重。目前市面上有民間救護車公司,使用者付費,一通電話,想送哪裡就送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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