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政院通過大嘴巴條款 李鴻源:政務官本該知所進退

中央廣播電台/王照坤 2012.06.01 00:00
行政院昨天(5月31日)通過「政務人員法草案」,明定政務官如果言行有重大瑕疵,應隨時請辭。對此,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1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政務官本來就該知所進退,一旦發覺不再適任,就應主動辭職負責,不需要另訂法律加以規範;但他也表示,既然訂了,當然還是會遵守。

針對行政院院會通過的政務人員法草案,經濟部長施顏祥1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支持,文化部長龍應台也認為行政與立法部門之間,確實需要一個互相尊重的機制。至於內政部長李鴻源則有不同看法,他認為政務官知所進退是基本常識,不需要法令加以約束。

李鴻源說:『(原音)你的政令、政策,你要是覺得沒有辦法執行,或是你的政策跟長官的意見不一樣,或是你覺得自己有些地方實在不適合再擔任政務官,自己就可以退了,我覺得不需要再訂一個任何法令來規範。當然訂了,我們必須要遵守;但不訂,本來政務官就是應該要有這樣的認知跟氛圍。』

根據政務人員法草案的總說明,草案的特點之一就是「他律自律,雙重併行」,因為政務人員的去留涉及倫理義務與複雜的政治考量。此外,草案中最受矚目、被外界稱為「大嘴巴條款」的第21條,明定政務官如果有決策錯誤、重大失誤、疏於監督執行、言行重大瑕疵及健康等原因而難以行使職權時,都應該要隨時請辭。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