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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會會務假 校長家長反對

自由時報/ 2012.06.0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全國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及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昨開記者會,聯合反對教育部給予教師工會所有幹部會務假,他們認為會務假將使這些教師專職工會會務,原應上課的時數改請代課老師上,這筆一千九百多萬元的代課費應由工會自付,不能用到納稅人的錢。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說,教育部在五月廿一日行文教師工會,讓包括理監事在內的所有幹部可享會務假(公假),遠遠超過工會法規定只有理監事才能享有會務假,是全世界最高規格的教師工會會務假。

薛春光估算,目前全教總工會及各縣市工會共卅六名理事長和副理事長,每人每週要請代課十六節,加上各級工會還有幹部總計九十二人,每週每人要請代課十四節,以一年上課四十週、每節兩百六十元代課費加以估算,估計每年代課總經費需約一千九百卅一萬元。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說,老師的本職應是教學,教師或教授借調都有一定期限得回原學校服務的規定,教師工會代表借調也應比照辦理,教育部應立即著手進行教師工作守則與教師評鑑的相關作業,而非放任勞方(教師組織)經常主導「只顧教師福利,罔顧學生學習」的議題。

教師工會︰外界說法不實

全國教師總工會秘書長吳忠泰則澄清,是否放會務假,應是勞資雙方協商的結果,反對者完全沒有勞工權利概念,應去勞委會再補課;而幹部的會務假,因縣市政府財政狀況不一,酌情略有補助,其他大多是由各級教師工會自己支付、每年自付計達約一千五百萬代課費,校長協會說法不實。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則表示,近期將邀相關團體再協商有關會務假一事,有關經費問題,應由各縣市政府及學校和教師工會再行協商,非由教育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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