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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持有槍毒 持假證件遭識

中央社/ 2012.05.31 00:00
通緝犯持有槍毒 持假證件遭識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531 15:01:38)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海巡署北部地區巡防局台北機動查緝隊、岸巡第二總隊與一二、二一大隊及台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等單位,於101年5月30日18時許,偵破國人農○○(男,28歲)涉嫌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二級毒品共496.7公克與持有改造手槍2把及子彈23發,成功遏止毒品氾濫及槍械危害治安。

台北機動查緝隊表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涉嫌對象非法持有槍械彈藥,隨即與相關單位成立專案小組,針對涉案對象實施監控,昨(30)日下午18時許,於新北市土城市青雲路發現農嫌駕駛自小客車,經農嫌同意後搜索,於該車內起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毛重0.5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毛重1公克)、第二級毒品潘他唑新1包(毛重61公克)、第二級毒品大麻1包(毛重1.2公克)、改造手槍乙把(型號JP-915)及子彈13發;專案人員復於19時許前往其位於桃園縣蘆竹鄉聯福街租屋處,再起出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4包(毛重433公克)、改造手槍乙把(型號PPK)、子彈10發、已擊發過彈殼1顆及吸食器乙組。

本案甫查獲時,農嫌聲稱未帶身分證,僅出示名為馬○○汽車駕照于查緝人員,經查緝人員仔細查證,發現駕照之照片有變更痕跡,且駕照姓名與所調出照片不符,經追問下才坦承其真實姓名為農○○,駕照是在龜山鄉圖書館內檢到後變造,因毒品案遭桃園地方法院通緝中,有小孩須扶養害怕遭收押,才會謊報身分意圖矇混。本案經台北機動查緝隊於今(31)日完成偵訊後,將其依違反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移送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將持續追查槍毒來源及相關不法事證。

訊息來源:海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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