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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險過關 「台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送三讀

自由時報/ 2012.05.31 00:00
公聽會對象改為「歷史街區範圍內居民」

〔自由時報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險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打回票的「台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草案,昨日「有驚無險」過關,採取市府與議員郭國文的「協商版」,並依議員洪玉鳳意見,將主管機關應於歷史街區公告前舉行公聽會的相關條文,「聽取歷史街區所在地居民之意見」,修改為「聽取歷史街區範圍內居民之意見」,將送大會三讀。

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昨原排該案最後一個審查,但提前審查,文化局長葉澤山獲報趕來之前,提案的郭國文因另有要事離開會場,希望行政部門也要負起責任為自己政策護航。

不過,法規委員之一的市議員蔡淑惠認為,相關提案的議員不在場,要求改期再審;此外,想對該自治條例表達意見的洪玉鳳也離開會場,另位法規委員盧崑福也有事先離席,葉澤山眼見就快沒機會審查,忙進忙出打電話,請託洪、盧、郭三位議員出面開會「解圍」,也向在場的委員一一請託,幸好洪尚在議會,盧也透過電話向主席表達無意見,在法規委員會結束前最後一刻,葉澤山終於「坐下來」備審。

由於市府與議員版之前已彙整意見,除了明文規範自治條例核准補助,「三年內不符補助目的者」,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命其繳回補助款項之外,洪玉鳳認為公告歷史街區的公聽會對象應明確,否則「五百里以外的也來」,影響當地住戶權益,主席李文俊在洪玉鳳充分表達意見後裁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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