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衛生局抽驗 油菜、冷凍白蝦及蟹角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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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圖說:臺北市衛生局抽查市售生鮮蔬菜及水產品,有機蔬菜全都合格,但提醒民眾蔬果食用前要充分洗淨,烹煮時開蓋可讓化學殘留蒸散。(記者丁彥伶攝)

欣傳媒 | 記者丁彥伶/台北報導

為確保民眾食用生鮮蔬果及水產食品安全,臺北市衛生局按月在各蔬果零售業者、超市、大賣場、農產公司批發市場等販售場所抽驗含茶葉的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情形,4至5月共抽驗55件產品,1件不符規定,抽查的42件生鮮水產品,則有2件不合格。

本次抽驗55件生鮮蔬果中,15件屬有機蔬果產品,均未檢出殘留農藥,40件一般蔬果、茶葉產品中,有10件檢出殘留農藥,其中9件檢出量在「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限量範圍內,符合規定;但1件「油菜」產品檢出殘留農藥殺菌劑「白克列Boscalid」0.03ppm,依標準不得檢出,因此不符規定。

白克列雖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農藥,核准使用於豆科豆菜類、瓜類…等類別農作物,但不得使用於油菜,目前已移請來源所轄雲林縣衛生局查辦。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1條第1款規定,可處以6至600萬元罰鍰。

而抽檢的水產食物中,有19件魚類、12件貝類、7件蝦類、4件蟹類,在檢查多重動物用藥,蝦貝類加驗過氧化硫及過氧化氫,結果顯示,其中1件「冷凍白蝦」驗出動物用「氟滅菌」,1件「蟹角」驗出漂白劑二氧化硫。

臺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陳立奇表示,驗出動物用藥殘留的冷凍白蝦違反衛生署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之「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31條第1款可處6萬到600萬元罰鍰。

而含二氧化硫之蟹角則違反「食物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及同法第33條第3款,處水產加工業者新台幣3到15萬元罰鍰。

衛生局路除呼籲農友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也提醒民眾清洗蔬菜時應去除外葉,先用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泥沙清除,並將根部摘除,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可有助於去除殘餘的農藥,水產品也應多次用清水清洗及浸泡。

在烹煮青菜及水產品時,建議可將鍋蓋打開,亦可促使農藥以及殘留的二氧化硫等漂白劑隨蒸氣而揮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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