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姍姍駐美期間涉及外傭合約詐欺案,認罪協商後遣返回台,外交部認為劉姍姍失職、傷害國家形象,予以停職。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沒有涉及刑事犯罪的具體事證,應為民事糾葛,將全案簽結。
夏季昌說,劉姍姍案仍由公懲會處理中,在未有決定前均維持停職;他對司法調查結果則不評論。
劉姍姍停職期間,依法仍可領本俸的一半,約新台幣2萬6000多元。
劉姍姍駐美期間涉及外傭合約詐欺案,認罪協商後遣返回台,外交部認為劉姍姍失職、傷害國家形象,予以停職。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沒有涉及刑事犯罪的具體事證,應為民事糾葛,將全案簽結。
夏季昌說,劉姍姍案仍由公懲會處理中,在未有決定前均維持停職;他對司法調查結果則不評論。
劉姍姍停職期間,依法仍可領本俸的一半,約新台幣2萬6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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