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得知後,聲明涉案微風廣場「上海湯包館」與「滬園」無關。
聲明指出,「上海湯包館」字樣無法註冊, 任何餐廳皆可使用, 而「滬園」上海湯包館自台中起家,民國90年北上設立於微風廣場,受各方關照,經營十分順利,也開啟各江浙菜館使用「上海湯包館」風氣。
聲明表示,「滬園」於民國95年8月因商場要求,遷移至台北火車站經營,原微風廣場內經營權授權他人經營,但因其經營不善又轉賣給現任林姓經營者,當時已要求移除「滬園」商標。
聲明強調,此次事件實與公司毫無關係,公司財務健全,毫無經營困難問題。
貓頭鷹國際公司經理邱玲如表示,集團註冊經營滬園、功夫蘭州拉麵、古奈屋及九龍塘茶餐廳等事業,警方偵辦時未詢問過,其實,林姓經營者曾以「滬園」名義在高雄小巨蛋開設分店,公司當時就以存證信函要求對方移除「滬園」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