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外國學歷醫學生考照 擬加高門檻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5.24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5.24 謝莉慧/台北報導

有鑒於近年來持外國學歷回國參加醫師考試的醫學系畢業生人數逐年攀升,「波波醫生」(在波蘭念書取得醫學位者)的議題也曾在網路上一度造成喧囂,為確保於國外完成醫學養成教育而想在台灣行醫者,具有相當程度的醫療品質,行政院衛生署修改「醫師法」第4條之1,並於今(24)日的行政院院會通過,只要立法院修法通過,未來持國外學歷之醫學生須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醫療院所實習期滿,成績及格者,才能參加醫師執照考試。

據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指出,依現行規定,持包括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國外醫學生學歷者,只要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即可參加醫師執照考試。但未來修法完成後,則必須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國內醫療機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後,才能參加醫師執照考試。

但在99年1月1日後,已於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或國家之大學、獨立學院修習醫學系、牙醫學系畢業或已入學學生,免經學歷甄試。但領有前述規定地區或國家之醫師證書,並於該地區或國家執業滿2年者,其參加學歷甄試得以口試或實地考試方式為之。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