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依101年3月27日董事會決議修訂本公司章程並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辦法,擬於本年度以低於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針對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應於股
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依券商評估報告中有關『對股東權益影響
事項』說明:(一)華美本次發行認購股數僅占已發行股份之總數約5%
,可能費用化金額為 21,450,000元。(二)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 101年3月15日 時華美所發行股份 55,029,900 股計算,認購前二年
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金額各為0.19元。經由上述分析評估,顯示華美此
次以發行新股辦理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其所訂之認股價格應屬合理,尚
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或變動。 二、擬停止印尼廠營運案。
經討論承認印尼廠營運成效不佳,且不易改善,決定終止印尼廠營運。其進度
依總經理所提時程處理。經出席董事全體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