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 HENG HU在臉書PO文指出,本月14日,他在家裡附近的網咖遇到警察臨檢,因沒有帶證件,就問說使用身分證字號可以嗎?警察查出他曾有毒品前科,結果因沒帶證件,須跟警察回所查證身分,他在去派出所的路上,順便回家拿了證件,到了派出所,他想跟所長講話,不料,該所的副所長就抽出甩棍,扭住他手臂,4個員警衝上來把他帶到廁所圍毆。
警方:逮捕掙扎才受傷
事後,YANG HENG HU到醫院驗傷,並把驗傷單貼上網,控訴警察打人;安瀾橋派出所所長林彥樺說,當天是對方一開始即用髒話辱罵員警,對方第三次出言辱罵時,員警才欲逮捕,由於對方情緒激動,擔心他受傷,才欲將對方帶到2樓的偵訊室,因空間狹窄對方又一直掙扎,才會造成對方受傷,至於副所長用甩棍打他等情節,則是完全沒有的事。
全案警方以辱罵員警,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嫌,當天即依法移送檢方偵辦;林彥樺說,對方一定會說對自己有利的說法,目前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由檢察官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