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7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7846號函暨本公司九十九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貳、公告事項: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第1次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1年05月17日首次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購453,000股,並經洽詢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同意,採無實體發行,自中華民國101年05月22日(星期二)起上市買賣。二、新股發放日期:中華民國101年05月22日。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叁、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