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5/152.公司名稱:位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處分資產差異20,446仟元,係出售機器及辦公設備等予位吉(股)公司,自結數未揭露致產生差異。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