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5/142.公司名稱:盛弘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委託代收價款行庫名稱:日盛商業銀行松江分行委託代收價款訂約日期:101/05/14委託存儲專戶行庫名稱:大眾商業銀行桃園分行委託存儲專戶訂約日期:10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