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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乘客揮拳 運將心臟病發送命

自由時報/ 2012.05.1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48歲醉乘客周志勇,去年從桃園中壢搭計程車北返,嫌運將古添福收2000元車資太貴,亂拳痛毆對方,造成古某死亡;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古某有嚴重心臟病,被毆後導致心臟病發喪命,考量周某認錯並與家屬以350萬元和解,犯後態度良好,判刑2年、緩刑5年。

350萬和解 緩刑5年

判決指出,周志勇去年7月12日晚上11點多,從桃園縣平鎮市搭上死者古某的計程車,準備返回台北市住處,行經北市民權東路時,兩人為了車資吵起來。

古某表示要2000元,周某指責運將繞路還收那麼貴,兩人進而下車理論,醉醺醺的周志勇揮拳猛K古某頭部。

根據目擊者證詞,周志勇當時痛毆古添福,直到他倒地不起,過程中,古添福一直閃躲求饒,但周某置之不理。最後是由民眾將奄奄一息的古添福送醫,但送醫前,古就停止呼吸。

根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認定古某因為生前遭到追打,導致心臟負荷增加,引發原有的冠心病及出現急性心肌梗塞。周志勇酒醒後十分後悔,承認喝酒誤事,願意補償,積極向家屬尋求和解。

法院認為,兩人原本不認識,僅因車資和路線談不攏,周志勇就下重手打人,原本要重懲,但考量周某沒前科,犯後和解,家屬也表示願意原諒他,因此判決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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