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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居留權 台藏夫妻難團聚

立報/本報訊 2012.05.09 00:00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我從遠方來,一路來到台灣,聽說這個地方很自由,但我的自由在哪裡。」來自印度的流亡藏人慈仁(Chundup)在行政院前唱著自己寫的歌,發出抗議之聲。因為外交部不承認藏人持有的「黃皮書」,台藏夫妻無法申請居留,每半年得離境重辦簽證,這樣的規定讓台藏夫妻被迫分離,更造成經濟的莫大壓力。台藏家庭成員與民間團體9日共赴行政院陳情,希望台灣政府重視家庭團聚的基本人權,還給他們正常的家庭生活。2001年流亡到印度的慈仁,2006年認識了前往印度拍攝佛教與西藏流亡紀錄片的台灣人詠晴,兩個人2009年結婚,結婚時,台灣政府只說比照外籍配偶辦理,兩人在印度公證,也在台灣公證和宴客,相關文件經外館驗證後取得合法結婚證明。來台生根 政府百般刁難「當我第一次要來台灣時,外交部卻不發給簽證。」慈仁說,當時外交部沒有什麼理由,就是拒絕他,當時小孩即將出生,在立委協助下才順利來台。「我的朋友與法國人結婚,小孩出生時他前往法國,法國政府沒有任何刁難就給了簽證,也順利獲得居留。原本以為台灣也一樣,沒想到困難重重。」慈仁向外交部申請依親簽證時,被外交部加註了「不得改辦居留」,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持有停留簽證60日以上,且未經簽證核發機關加註限制不准延期之外籍配偶,得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居留。」慈仁被蓋上註記,無法申請居留。■9日台藏家庭成員與民間團體共赴行政院陳情,陳情民眾向媒體陳述希望政府能夠重視家庭團聚的基本人權,還給他們正常的家庭生活,而台藏夫妻的小孩則在陳情現場玩了起來。(圖文/黃士航)外交部表示,不確定流亡藏人所持、由印度政府發給藏人的「黃皮書」(IC卡)是否屬於正式文件。慈仁很氣憤,一開始外交部告訴他們,「黃皮書」在世界各地都不被承認,後來他們收集了他國資料給外交部,外交部又改口,說日本也規定黃皮書不能申請居留,「只要是與日本人結婚的藏人,一樣可以在日本申請居留,只有台灣,連結了婚還會被刁難」。重辦簽證 花時間也花錢由於無法申請居留,慈仁每半年必須回印度辦簽證,慈仁感嘆:「一次費用大約6萬,因為辦理文件必須跑來跑去,花時間又花錢,萬一過程不順利,還得等上2個月。」慈仁不在台灣的期間,家庭經濟就由詠晴一肩扛起,因為孩子還小,需要照顧,因此詠晴無法從事時間較長的工作。每半年得要花上一大筆錢,丈夫又因為沒居留證無法工作,詠晴還得帶孩子,對經濟造成很大負擔,這樣的規定,根本是逼他們成為黑戶。另一位同樣嫁給藏人的阿美則因為丈夫無法獲得居留,每年還得進進出出,導致她不敢生孩子。她哽咽地說:「我很害怕哪一天他出境了,卻再也進不來。我只求一家團聚不要再分離了,這樣真的很辛苦。」不只台藏家庭可能面臨外交部在簽證加註不得申請居留,許多國際婚姻家庭也面對同樣困境,外交部往往以國家主權或安全理由,拒絕外籍配偶申請居留。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主任李丹鳳質疑,婚姻自由與家庭團聚是基本人權,國家安全可以凌駕在這些價值上嗎?面對台藏夫妻的陳情,行政院邀請10位代表入內協商,行政院表示會委請外交部與內政部研究專案解決,希望民間團體提供個案。其實,早在4月中,外交部部就已針對台藏配偶居留問題召開跨部會會議,決定由行政院政策指示。因此,行政院這次的回應,只是把球踢回外交部。專案處理的作法也讓「白帥帥黑戶人權」行動聯盟不滿,秘書長龔尤倩表示,之前政府曾在「外國人停居留許可辦法」訂一個條款,讓2007年以前的台藏配偶可取得居留權。「專案處理的結果就是,永遠會有無止盡的專案出現,除非從政策解決,或政府乾脆宣佈禁止台藏婚配,否則不能再以專案處理來應對。」龔尤倩說,行政院同意6月9日前提出解決辦法,她直言,藏人也是外籍配偶,只是他的身分是「無國籍」,不該否認他們的現實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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